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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

关于我校申报2017年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6-13    浏览次数:

各位系、研究所老师:
 
     您们好!“关于我校申报2017年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的通知 ”属限荐申报 数计学院的申报者请于2017年6月19日前将申请书的电子版发至sjkyb@fzu.edu.cn。学院通过专家评审确定出现名额,过期不予受理。请大家互相转告,谢谢!  
 
                                                  院科研办  

 科技处周欣荣(156672390) 2017/6/13 14:41:55
接领导通知,为进一步提高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重视力度,建议各学院教育厅省属高校科研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应该至少申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没有申报过国家自科基金的项目申请人的不建议申报此项目。 

 

 

2017年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参照通知认真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全部为一般项目。
2.项目执行期2-3年,即:2017年7月—2019(2020)年6月。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2.申报人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初级职称教师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3.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含)以上项目或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4.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他申报条件。
三、支持方向
(一)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
(二)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和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转化前景的科技类项目。
(三)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四)优先支持申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申请人。
四、申请书填报注意事项:
1.严格按《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填写;
2.申请书中“经费预算”栏中“申请教育厅资助合计”为1万,“学校配套”按教育厅资助1:0.5填写,另外请各学院(单位)按教育厅资助1:0.5配套或由课题组自筹。项目间接费中“承担单位直接为项目服务的管理人员费和其它行政管理支出”只填申请教育厅资助经费的8%,“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的使用或折旧费”不填;
3.申请书中“十、申请者所在院(系)所意见”请各单位据项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并按要求签字、盖章(不能简单写“同意申报”)。“十一、申请者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意见”一栏内统一填写“经评审,同意申报”,签字、盖章处空着。
五、各学院(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进行申报,做好本单位的项目评审工作,根据附件4限额分配数,经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充分讨论产生候选申报项目,在各单位3天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好相关申报工作并提交申报材料。
1.《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
2.《2017项目申报汇总表(社科类和科技类)》(见附件3)纸质版一份,经单位学术分委员会主任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
3.各单位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推荐情况的说明(加盖学院公章,1份),内容应包括项目申报情况、评审推荐过程、专家组名单(含专家姓名、单位、职称和联系电话)、公示情况等
六、申报截止日期:2017年6月22日(周四),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七、校科技处联系人
周欣荣 电话:22865525 邮箱: fdkjcxm@126.com
办公地点: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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